口罩掉路上罰1萬2000元 信不信由你

作者 李芷妍發佈 更新
口罩掉路上罰1萬2000元 信不信由你

車上掉落「一片口罩」遭罰1.2萬!司機嫌太貴提告 遭法官打臉:一樣危險

國道或快速道路上物品散落物層出不窮,但你知道嗎?即使只是掉落「一片口罩」,代價也可能高達上萬元!高雄一名杜姓男子日前開車載運貨物時,車上的一片口罩不慎飛落,遭到後方民眾檢舉。交通局依法開罰1萬2000元並要求上交通安全講習。杜男氣得告上法院,認為「罰太重、不符比例」,但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,日前正式判決杜男敗訴。

載腳踏車「口罩飛走」 遭檢舉重罰1.2萬

案件發生在民國114年5月3日清晨,杜姓男子駕駛自用小貨車行經臺86線快速道路往東的臺南匝道時,車上物品不慎掉落,過程全被後方檢舉達人拍下並向警方檢舉。

臺南市交通局查證屬實後,依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,對杜男祭出高額裁罰:罰鍰新臺幣 12,000 元,並強制處分必須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。

司機喊冤:只是乘客的口罩!罰1.2萬太扯

杜男收到罰單後非常不服氣,一路申訴到法院。他向法官大吐苦水,認為那只是一片乘客隨身配戴的口罩,根本不是他特別裝載或運送的「貨物」。

杜男更抗議,「只是一枚口罩,對交通安全根本沒什麼危害,卻要被罰1萬2000元還要上課,這完全違反比例原則!」要求法院撤銷這張高額罰單。

法官打臉:口罩照樣會擋視線!判決敗訴

不過,法官在調閱關鍵的採證影片後,發現了事實真相:首先,該片口罩原本是掛在小貨車後方貨斗的「腳踏車把手」上,車子開一開就從把手脫落、直接飛落到地面。這在法律上就是屬於「車輛載運物品掉落」。

其次,法官特別指出,別以為口罩小就沒事!在高速或快速公路上,即使是口罩這種輕薄物品飛散,也極有可能瞬間遮蔽後方駕駛人的視線,引發嚴重的連環車禍。

法院強調,根據法規,在高速或快速道路上只要發生貨物滲漏、飛散或掉落,法規基準就是直接從 12,000 元起跳。交通局的處分完全依法有據,一點也沒有過重。

最終結局:再貼訴訟費

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最終駁回了杜男的請求,這張 12,000 元的罰單不但得照開,杜男還要額外負擔第一審訴訟費用 300 元。

全案仍可上訴,若杜男還是不服,必須在收到判決書20天內提出上訴狀,並再繳納 750 元的上訴裁判費。

分類:一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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