貨物裝載勿鬆懈 牢固綑紮保安全
114年6月於國道發生3起車輛載運豬隻掉落車道事件,其中1件甚至引發交通事故。高速公路局提醒用路人,車輛裝載貨物時,應嚴密覆蓋、捆紮牢固,以防行駛途中貨物鬆脫、掉落影響行車安全。另家畜禽屬於特殊貨物,具有移動性與掙脫風險,載運時更應採取加強防護措施,以確保裝載安全。
高公局表示,上(6)月14日上午9時許及26日下午3時35分許,國1北向185公里處及南向357.2公里處,分別發生車輛載運豬隻掉落車道並遭其他車輛撞傷事件(如附圖1);另6月23日上午11時30分許,國1北向142.8公里處,載運豬隻掉落後於車道間穿梭,造成兩小客車閃避不及追撞事故(如附圖2)。
依據「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」第21條第1項第1款規定,貨車行駛高速公路,裝載貨物應嚴密覆蓋、捆紮牢固,違者可依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」第33條第1項第11款,處駕駛人新臺幣3,000~6,000元罰鍰;若所載貨物滲漏、飛散、脫落或掉落,更可依同條例第30條第1項第2款,處駕駛人新臺幣9,000~18,000元罰鍰。
高公局提醒用路人,國道散落物對高速公路行車安全威脅甚大,更可能造成二次事故發生。用路人上路前務必檢視載運的貨物是否綑紮牢固,避免貨物掉落導致後方車輛發生事故,影響行車安全與秩序。
聯絡單位:交通部高速公路局
(查詢交通疏導措施內容請撥免付費24小時客服專線 1968)
交通管理組組長:楊淑娟
交通管理組科長:蔡明哲 電話:02-29096141#2311
資料來源:交通部高速公路局